以“均贫”削减贫富差距。“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故民之戴上如日月,亲君若父母”,“利出于一孔者,其国无敌”。
观大秦治政,也未能脱离历朝历代之框架,对工商多少都存在打压和抑制之举。因为,商业毕竟是自由的产物,我天朝上国似乎自古便缺乏自由的土壤。
数千年的发展历程,商人从来就不是社会的主流人群,每一个工商业者都必须面对“一个时刻都可能被官吏借口执行律法而强加掠夺”的王朝。强大的集权王朝管制和阻碍了商业统治集团的创立,在这种情势下,似乎只有下层商业,市镇店铺和集场能有效作业。
像齐国这般“支持现代工商业的法律程序以私人财产权作基础”,首先即与儒家传统道德观念相反,而后者正是官僚体系奉为天经地义的。
另外,从现代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大陆王朝的中央集权政治的特点是“产权不清晰”、“信息不对称”和“激励不相容”。当官吏们作威作福到无视律法,以至没有一个人可以说自己的财产是安全的,所有人都在提心吊胆,唯恐受到诬告而被剥夺自己所有的一切。
如果王朝专制,君主暴虐,官场腐败,人们的财产随时都有受侵害的危险,那么,人们往往把资财的大部分藏匿起来,乡间地主和市间商贾的秘密地窖中积存的一个个巨大的银冬瓜,无不是对此最为直接的反应。
权力,历来就是专制社会中最主流的法则。在这种权力为主导的社会中,基本不存在法律上的产权制度,“不患寡而患不均”,人们更关注财富分配,而不是财富的创造。“学而优则仕”,只要进人官僚体系,就可以抢占他人的财富,这实际是激励人们去走掠夺性的道路,并在财富的分配上极尽钻研,而不是自己去努力创造更多的财富。
相反,齐国的工业革命和社会革命将人导向财富的创造,刺激每个人去创造属于自己的财富,形成一种正向激励。
大秦之弊,在于制度之困和人心之变,非一时之革新,便能涤荡清除。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