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九章 鱼局的来意(1 / 3)

滨江警事 卓牧闲 2004 字 2个月前

说是开会,其实是喝茶聊天。

位置不分主次,没有明确的议题,更不需要做记录,纯属想到哪儿说到哪儿。

韩渝再次成为服务员,先是帮着端茶倒水,然后把过年剩下的瓜子花生和昨天从大师兄家带回的喜糖都端出来了。

余秀才一把拉住他,笑道:“咸鱼,别忙活了,坐下。”

徐三野吃了一颗花生,打趣道:“有这么多吃的足够了,搞得像欢送张局的茶话会,可他光高升又不走,欢送不起来啊。”

韩渝不解地问:“张局,你不是要回滨江做副局长吗?”

“谁说我要回滨江的?”

张均彦反问了一句,笑道:“我不回滨江,以前是白龙港派出所的所长,现在依然是白龙港派出所的所长。”

见小咸鱼一脸茫然,周洪解释道:“张局是副局长兼所长。”

副局长居然还要兼所长,韩渝搞不懂升这个副局长有什么意义,难道涨点工资……

张均彦不想再聊自己,好奇地问:“徐所,老李和老章呢。”

“他俩一大早带着户籍资料去局里了,这会儿应该在户籍股办移交。”

“户籍股……户籍不是归治安大队管吗?”

“一会儿归,一会儿又不归,这些你应该问鱼局,我是真不懂。”

“户籍和治安,分分合合,合合分分,我一样搞不明白为什么总是改来改去。”

自己家的事千头万绪,余秀才实在没精力去管人家的事,从公文包里取出一份省里刚颁布的通知文件。

徐三野接过文件,笑问道:“这个通知跟我们有关系吗?”

“看看第八条和第九条。”

余秀才笑了笑,补充道:“上次省R大法制委员会陈主任,率领相关单位负责人来检查调研捕鳗大战的情况,其实就是想通过立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听说我是西南政法毕业的,也让我参加了讨论。”

徐三野抬头问:“这个有法律效力?”

“有啊,这就是地方法规,并且不是哪一个部门制定的,而是江南省人民政府为切实加强鳗鱼苗资源管理,合理利用资源,发展本省养鳗业,扩大出口创汇,根据渔业法、渔业法实施细则和江南省实施渔业法的办法的相关规定,针对鳗鱼苗资源管理的有关问题作的通知。”

“鱼局,你都参加立法了!”

“地方法规,算不上参与立法。”

“有点意思,咸鱼,你也看看。”

“哦。”

韩渝接过一看,发现抬头是《江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鳗鱼苗资源管理的通知》。

第一条就很厉害,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捕捞进入长江、内河、湖泊等内陆水域的鳗鱼苗,对违反者,以违法行为论处!

第二条也有点意思,想捕捞要申请捕捞许可证,由省水产局根据鳗鱼苗的资源情况发放,但发放对象仅限于本省沿海有捕捞条件的专业渔民、副业渔民和省内养鳗单位。

换言之,明年再看到外省的渔船来捞鳗鱼苗,不用问都知道他们是非法捕捞,可以直接查处。

第八条对执法部门具有激励作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由渔政部门处以罚款,没收全部鳗鱼苗、工具和非法所得,赔偿资源损失。

对检举、查获违法活动的有功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费用从没收鳗鱼苗的变价款中提取百分之三十开支!

第九条提出渔业、公安、工商、交通、外贸、水利、物价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加强力量,严格现场管理,打击违法捕捞和走私活动。

“百分之三十,鱼局,你发财了!”韩渝禁不住笑道。

张均彦感叹道:“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