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子家这边的人家,府城修缮堤坝,陆老爹去了,让石头扎跛了脚;说起胡同口的莫家,莫婆婆家的狗‘将军’跑掉了……
方临听着,抱起女儿,向胡同口过去。
莫家,墙角边上的茅草窝中,果然,只见‘牡丹’孤零零一个,还有身边一窝小狗。
“莫婆婆,怎么不见将军了?前些天我过来抱小狗,它还在啊!”
“将军跑掉了,就这两天的事。”
“我瞧着它聪明,若是跑出去,应该知道回来……”方临没说下去,可能被人捉走了。
这个时代,有人偷狗的,为了狗肉。
莫婆婆大概也是想到,轻轻叹了口气。
方临带着秋秋过去,看着‘牡丹’喂饱儿女后,独自落寞地坐在那,即使走近,也只是轻轻摇下尾巴。
秋秋抬头道:“爹爹,它好像不高兴。”
“对,它没了伴侣,就像是……你欧爷爷家,欧婆婆去了。”
“哦!”
秋秋蹲下,默默看着,看着‘牡丹’悲哀挂在脸上,看着它就如人思念亲人一样,很深沉、很哀苦。
“婆婆,这一窝小狗怎么只有三两只了,其他的都送走了?它们还没断奶吧?”
“是没断奶,不过满了月,能养活的,我说再留些日子,我家老大不让,说小狗惹蚊子。”
方临听了,没再说什么,想着曾经那一对,整日在蓝天白云下的绿草地上嬉戏追逐、自由自在的‘将军’、‘牡丹’,再看着如今的形单影只的‘牡丹’,有些意兴阑珊。
回去路上,街坊邻居碰到,都是客气中带着讨好,这让他心中忽而生出一个念头:‘或许,是时候搬家了。’
之前说过,他提过一次换房子,但方父、方母不太想,就拖了下来。
这里比较小,若是有丫鬟、护院,都没法住,后来,还是从徐阔老那里找了些护卫盯着,如今生意越来越大,家里人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不方便,无论为了安全,还是从其他方面考虑,都需要换个地方了。
……
当晚,方临和方父、方母、田萱说了这事。
有方临的地方就是家,田萱自是支持的,看向方父、方母。
这次,方父、方母倒是通情达理,答应下来了。
“临子生意越做越大,咱家在胡同越来越显眼,是不好住这儿了。”
“是啊,我看小萱肚子也又大起来,等生下来,若是买个丫鬟,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
他们如此说是如此说,但神情间,还是有些舍不得,毕竟也在这儿住了几年,颇有感情。
方临安慰道:“爹、娘,也不是说从此就不回来了,这里也不卖了,你们若是想,随时可以过来住两天。”
做下决定,他次日就开始找院子,如丫鬟、家丁一应准备,旬日后就是搬家。
……
说是搬家,其实西巷胡同这边的东西都没带,所有都是重新置办,在过去前,和欧夫子这些街坊邻居说了一声,便就可以了,因为就在同城,也不是不回来了,倒也没什么离别的气氛。
方家新家在城东——没往府城中心挤,那里早已发展起来,达官贵人极多,以方临如今的地位、人脉,寻买一处大而舒适的府邸倒也不难,关键是另有想法。
‘万一有个什么事情,这边距离码头不远,方便跑路。另外,府城中心寸土寸金、也瞩目良多,不好在附近布置,这边却是无妨!’
方临除了买下这处府邸,在附近有着安排,买下数处地方,布置了数十上百人,现在大多是徐阔老那边找的护卫,持冷兵器,将来计划替换上自家心腹、并换装热武器,到时就算有什么意外,朝廷拿人,也能对抗,从容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