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演越烈的赌博风,就似一个急速下坠的铁球,牵着晚明的社会风气,年年急速下坠。
韦宝讲了一番赌的坏处之后,也没有人反对,韦宝又接着说“欺诈,不实诚,做生意不规矩,短斤少两,欺骗,这些也是我们蓟辽商人一定要杜绝的,一定要形成过硬的风气,有过硬的信誉才成!为什么晋商的票庄能那么红火?他们不就是靠这个在各地拓展生意的吗?咱们蓟辽商人只要齐心协力,破除这些歪风邪气,咱们也可以有良好的声誉,形成更大的组织!”
明朝农贸市场上,卖牲口的为了给牲口增加体重,上市时拼命给牲口喝水。特别是卖鸡时,更是简单粗暴,直接给鸡灌砂子——就为多卖几个钱。
明朝假冒伪劣货物充斥的城市,就是南京北京还有苏州。别说是日常各种百货用品,都是残次品充斥,就连这些城市里卖杨梅的,都是把生涩的杨梅,直接拿大棕刷用墨刷成紫黑色,竟就大模大样的当熟杨梅卖。吃下去会有什么中毒后果?那就没人管喽。
发展到万历年间时,明朝的“假冒伪劣”风气是越演越烈。当时的《天下水陆路程》等图书里专门有提醒做生意的从常州到浙江,这一路都要谨防骗子。到处是“接客之徒诓诱”,稍不留神就要被坑。苏州阊门商业区上,琳琅满目的各种货物,更要“不识休买”——简直假货扎堆。
钱庄诞生于江南,票号创办于山西,据韦宝的了解,钱庄的历史应该是早于票号的,而它们最大的区别在于服务范围上。
钱庄好象只能完成当地的存款取款,也就是说在本地存进去的钱不能在外地支取,而票号却更接近于现代的银行,能实现异地存取的功能,是网络化的金融机构,这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当时的商人,免除了押银的种种艰难与危险。
正因为此,后人把票号视为中国银行的鼻祖,而不是钱庄。
钱庄是旧中国早期的一种信用机构,主要分布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福州等地。
在北京、天津、沈阳、济南、广州等地的则称为银号,性质与钱庄相同。
另一些地方,如汉口、重庆、成都、徐州等,则钱庄与银行并称。早期的钱庄,大多为独资或合伙组织。
规模较大的钱庄,除办理存款,贷款业务外,还可发庄票,银钱票,凭票兑换货币。
而小钱庄,则仅仅从事兑换业务,俗称“钱店“。
在清末,当时因银两和银元并用,其间必须有个折合率。但计算非常繁复,而且折合率也上下浮动,犹如外汇涨跌一般。
清末,银行逐渐兴起,替代了钱庄。解放后,钱庄多数停业。上海未停业的银行则与私营银行,信托公司一起,实行公私合营,组成公司合营银行。
清代以经营汇兑业务为主的信用机构。亦称票庄、汇号或汇兑庄。
明末清初的汇票作为汇兑的工具已有流行。乾隆、嘉庆以后,由于埠际贸易扩展,汇兑业务发展迅速,专营汇兑的票号应时产生。
道光初年山西平遥县日升昌颜料庄改组为日升昌票庄是最早的一家。其后,平遥、祁县、太谷三县商人继起,将原来由商号兼营的汇兑业务划出或重新集资设立票号。
形成山西人独占的一大新兴行业,通称山西票号。外国人称之为山西银行。
票号多为合伙组织,也有独资经营。每号创始资本自数万两至二三十万两不等。其后,由盈利转化有护本、倍本等名目,实有资本不断扩大。票号资本存储于总号,总号一般设于原籍,因而山西票号又因总号所在地不同而分为平遥、祁县、太谷三帮。
在各大城市设立分号,不另拨给资本。总、分号间可直接通汇或调度资金。三年或四年结帐一次,盈利按股分配。按资本分配的称银股;另有人